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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电话)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心简介

围绕高校启氏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建设,推进就业制度的改革,除了保证就业工作的顺利完成外,广东省高信敬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还为用人单位和高校学生提供多项相关的服务.

2002年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主管部门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的授权和委托,本中心面向社会开展国内学历文凭认证查询服务工作,是广东省境内具有权威性的学历认证查询服务机构。2004年经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批准和授权,本中心开展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受理服务。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授权,广东省教育厅的批准,本中心面向社会开展国内、外学历文凭认证查询服务工作,本中心是广东省境内唯一的经国家学历认证主管部门批准授权,具有学历核查资格的学历认证专业代理机构。

学历认证查询范围:1、国内国民教育系列各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成人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军队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广东省境内各普通高中毕业证书。3、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4、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5、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

认证受理渠道

1、中心本部受理

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本部受理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一楼受理大厅。

2、各代理点受理

为方便社会各界学历认证需求,本中心在省内设有多个代理服务窗口,申请人可就近申请,具体见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受理点一览表。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大学就业在线网站进行网上申请。

《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请点击下载并打印)。

国内学历认证须知

一、办理认证申请:

个人办理须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个人)》,交验申请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办理须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机构)》,出具单位委托函及经办人身份证件,提供需认证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证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送验学历证书的清单(含序号、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交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要本中心邮寄认证结论的,须一并填写快递单。(请提供黑白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按 1:1比例悄坦散复印,字迹清晰,A4纸)

二、受理认证申请:

本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验后,将原件退还,留下复印件进一步核查。通学历认证时限为申请正式受理后1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完成,将按申请人选择自动延长或取消申请。

三、交纳证书认证费:

缴费标准:广东省境内学校研究生证书(含博士、硕士)100元/本,本科、专科、中专证书各70元/本;广东省外学校研究生证书(含博士、硕士)150元/本,本科、专科、中专证书各140元/本。如需要本中心邮寄认证结论的,按以下方式交纳邮寄费:国内特快专函(25元/封);国际快件(按EMS标准收取)。

四、领取认证结论:

委托人可上网查询认证办理情况,查询的网址与密码均印在受理回执上。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缴费发票到本中心前台领取证书认证结论。单位领取须出具:单位介绍信或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缴费发票。

五、申请复议:

如委托人对认证结论有异议,可申请复议。复议须提交书面申请书、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的证明材料或线索性的说明材料,并退回有异议的原认证结论。复议个案在15个工作日内办复,特殊情况与申请人协商解决。

备注:A.凡申请成人教育“专升本”(包括网络教育和自学考试)本科学历认证,须同时提交专科学历及证明该学历有效的相关材料(如已在本中心做过鉴定可凭鉴定证明复印件及证书复印件申请); B.申请学位认证,须同时提交与学位相对应的学历证书及证明该证书有效的相关材料(同等学力攻读硕士学位除外); C.军校学历证书认证,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外,军校普通高考入学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参军后报考军校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入伍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函授学习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2000年(含)后毕业的需同时提供学籍管理登记表。 D.申请外省中专学历认证,需提供学校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地级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

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须知

一、认证范围

(1)在国外和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2)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位证书;(3)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的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二、认证申请办法:

1、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2)申请者留学期间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若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新护照首页、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和就读学校注册部门开具的学校经历证明(含学习起始时间、专业、学位等信息)复印件;(3)所获国外学校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4)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或导师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明内容涉及学习起始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内容;(5)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6)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国外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博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不含硕士研究生)以下,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或职称证书)。以上材料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申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须先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认证系统,在网上提交电子申请表,再到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填写《外国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请点击下载并双面打印)。

2、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2)本人身份证;本人护照(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实习经历者提供;须全本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3)所获合作办学国外(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4)学习成绩单;(5)由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合作办学学籍证明;(6)工作经历证明(入学前为大专学历,取得国外(境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7)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8)入学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填写《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申请表》。填写《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申请表》(请点击下载并双面打印)。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2)本人身份证;(3)在港澳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已毕业但尚未获得学位证书者请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已获学位的证明信);(4)在港澳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学习期间所有正式成绩单;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须含精确到月份的学习时间段、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学位名称等信息);(5)内地居民须提供赴港澳高等院校学习之前在内地所获最高高等教育文凭;

A.港澳居民须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B.台湾居民须提供: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或旅行证,②身份证(正反面都需要复印);若无法提供,请提交《户籍誊本》,③本人在港澳地区学习期间的居留证明;

C.内地居民须提供:①往来港澳通行证(含所有学习期间的签注记录及出入境记录);若通行证上交或丢失,请提供新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及就读学校注册部门开具的全日制学习经历证明(须含精确到月份的学习时间段、专业名称、学位名称等信息),②中央人民政府驻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学习证明。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填写《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申请港澳台地区学历认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请点击下载并双面打印)。

4、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需递交以下材料:(1)一张彩色证件照片;(2)本人身份证件;(3)在台湾地区高等院校获得的繁体中文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4)学习成绩单;

A.台湾居民须提供: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或旅行证,②身份证(正反面都需要复印);若无法提供,请提交《户籍誊本》;

B.港澳居民须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③本人在台湾学习期间的居留证明。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填写《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三、认证收费标准

每件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费360元,代理服务费100元。翻译费: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120元/页(英译中),150元/页(日译中,韩译中),250元/页(法译中、德译中、俄译中、意大利文译中、),其他语种另计,邮寄费另计。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如学位或文凭证书、留学期间成绩单等须经正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翻译件须提供原件;

2、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3、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另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主论文摘要及副论文的题目列表;

4、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5、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公派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如学习期间转学或由非学生身份转换为学生身份的,需提供可以证明其学生身份的材料;

6、在加拿大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7、在国外学业结束,但只获得学校出具的获得学位的证明,尚未获得学位证书者,需翻译该证明及学习成绩单;

8、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提交马来西亚校方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学校的成绩单;

9、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所获学位内地学习经历证明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10、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信及成绩单。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各地受理点一览表一、基本条件

1、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在广州落实了接收单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广州生源);

2、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在广州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内,非广州生源)。

二、服务对象

1、单位没有人事接收权,或不帮忙解决档案户口问题的毕业生;

2、可能有工作变动或继续学习深造,想把档案户口放在广州的毕业生;

3、其它情况。

三、申报材料

1、《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加盖接收单位公章);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5、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出具在职证明。

注:因助学贷款未还清而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须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四、收费标准

三年人事代理费共1500元

五、办理流程

◆异地人才入户广州

一、基本条件

1、35岁以下,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执业资格之一的人才;

2、35岁以下,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执业资格之一的人才;

3、40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普通高校研究生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硕士学位及中级以上职称、执业资格之一的人才(家属不看学历可随迁);

4、50岁以下,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人才(家属不看学历可随迁)。

注:已婚人士,不论单方调动还是夫妻双方同时调动,要求双方同时符合以上条件(3、4项人才除外)。

二、需提交材料

1、接收单位提供:广州注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同意调出函原件、个人现实表现原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3、本人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已婚人员需双方同时提供以上材料);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基本条件

在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了暂缓就业并且档案存放在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

二、申报材料

(一)、档案户口回生源地

1、《广东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如果遗失,则需要原毕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遗失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有单位接收(单位接收档案及户口;如果单位只能接收档案,只能选择回生源,再从生源地人事局调档)

2、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属及中央驻粤单位凭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收费标准

网上支付代理费:80元/人次国内特快专递:25元/封(寄报到证费用)

四、办理流程

一、办理对象:

凡省外普通高校毕业,报到证开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以下简称本中心),须前来办理报到手续;省外中专学校毕业生请到生源地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

二、省外高校毕业生报到必备资料:

寄送材料包括:

一、回生源地或申请办理暂缓就业材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校所在地的省级高校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3、户口迁移证原件;(如果入学时迁移户口到学校)。

二、档案户口有单位接收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户口迁移证原件;(如果入学时迁移户口到学校)。

4、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属及中央驻粤单位凭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或有主管单位盖章的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接收证明或三方协议,本中心办理完成后会连同报到证等寄回给你);

5、调整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持有原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和新接收单位人事部门上的同意函。

三、省外高校毕业生报到手续:

1、已有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办理报到、转派或改派后到接收单位报到;

2、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广东生源毕业生可选择:

1)派遣回生源地: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可办理转派手续后回生源地区市人事部门报到;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电话)(图1)

2)办理暂缓就业: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即和本中心签定暂缓就业协议,把档案托管在本中心,(户口迁移证个人妥善保管)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两年内在全省范围落实工作单位的,需到本中心办理转派手续。(带齐报到必备资料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

注意:

1、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暂缓就业期间,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两年内落实省内接收单位的,凭《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接收证明办理签派手续;两年后的6月30号前尚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应及时到本中心办理签转回生源地手续。

2、因为本中心不能接收党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请直接转回生源地或转到单位。申请暂缓就业的同学,请自行保管介绍信,到取消暂缓时再连同报到证到生源地或单位办理转接。

3、回生源地或有单位接收,党组织关系可直接转回生源地或到工作单位。

一、代办省外报到大学生就业在线代办手续包括:

1、根据本人申请时意愿选择,回生源地,转到单位或办理暂缓就业;

2、转派回生源地服务包括:在报到证原件和户口迁移证原件上盖转派到生源地市或县人事局的章;

3、转派到单位的服务包括:在报到证原件和户口迁移证原件上盖转派到开具接收函人事局或省直单位的章;

4、需办理暂缓就业的服务包括:寄回一份暂缓就业协议书,收到后请本人填好里面的相关内容并签名(10月份待本中心统一打印条码后,统一寄送);

二、网上代办注意事项:

1、毕业生在报到证规定的期限报到,逾期报到的不再办理暂缓就业的档案托管手续,特殊情况的可延迟到本年度的9月底止。没办理档案托管的毕业生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市人事局。

2、已办理档案托管的省外毕业生,在托管期满后的当年6月30日前仍未落实单位的,请前来办理转回生源地的手续。否则,档案丢失后果自负。

三、收费标准

网上支付代理费:80元/人次国内特快专递:25元/封(寄报到证等资料费用)。

注意:申请办理暂缓就业办理时间在毕业当年9月30号截止,并且档案必须由学校寄到本中心,本人自带档案不能申请暂缓就业。

四、办理流程

为方便广大应、往届毕业生妥善处理好档案和户口问题,保证毕业生不论在何种类型单位工作,其合法权益、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务都得到保障,受有关机构委托,就业市场部可为毕业生办理入户广州的人事代理业务。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是一个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目的而建设的区域性,权威性综合服务型网站。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一直以来致力打造最有特色,最符合毕业生就业需求的功能平台,为不断贴近各类用户的使用需求,网站在实现全省高校毕业生数据统一上报、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已先后开通了档案管理派遣、档案查询、暂缓就业、网络招聘、人事代理、学历认证等多项网上服务功能,并得到了各方给予的充分肯定。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但是我广东省的同学是

报到证到就业指导中心,说明学校认为你,还没找到工作,把你的档案打回原籍了。

托管在就业指导中心的,还是学籍档案,说明你是学生,不算工龄。托管在人才中心或者人事局,就转成人事档案,算工龄。其实无论托管在哪个省份,哪种机构,都是一样要交托管费的。

以后随时想转移的话,也是可以转移的。只要你找到单位或者机构,愿意接收你的档案。

现在离报到还有一段时间的吧。这段时间,可以定个目标,考虑考虑。

档案原则上来讲分为三种:学籍档案、人事档案和工人档案。学籍档案记录一个人的读书生涯,记载着他何年何月在哪里读书,受过何等处分何等表扬,一些测评表格、成绩单等归教育局管理。人事档案则是在学籍档案中加入了派遣证、履历表、转正定级材料、婚姻变更材料、出国材料、劳动合同等,归人事局管理。工人档案则是指没有经过转正定级,没有获得干部身份的工人,归劳动局管理。目前还在校读书,包括像我这样的正在实习,但还未毕业的学生的档案,全部是学籍档案(这期间档案在学校);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份档案才转成人事档案(这期间档案在工作单位或者人才交流中心或者挂靠在代理托管机构);如果毕业生毕业后未办理相关手续,那么在一年派遣期后(211工程学校是两年),其学籍档案过期,将被打回原籍,进入劳动局,转变为工人档案(这期间档案在劳动局)如果你的档案不行由人。事局转为劳动局管理,那么很遗憾的告诉你,你失去了你这么多年读书得到的唯一社会凭证——干部身份。有人说我有毕业证,证明我受过高等教育,可是你没有干部身份,你就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工人,即使退休了,你的退休金也比有干部身份的人的要少很多很多。

干部身份

在告诉大家干部身份是什么东西之前,我首先要阐明一下,干部身份如果失去了,无法补办,保质期一过,永久丢失。在中国社会体系中,公民分三中身份:农民、工人、干部。农民归农业局管理,工人归劳动局管理,干部归人事局管理。通过向劳动部门申请办理招工(就业)手续后具备工人身份,通过人事组织部门办理吸收、录用干部手续后具备干部身份,国家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执行一年见习期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后也具备干部身份。(注:如果两年择业期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指标自动作废)注: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办理将“学籍档案”转变成“人事档案”后才有资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国家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到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到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办理。转正定级之后,就确定了干部身份。

干部身份的作用: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进入事业单位的基本条件。公务员政审材料有一条明确规定要有干部身份(应届毕业生考公务员的除外)。 2、单位之间,城市之间人才流动的必备条件之一。比如北京现在的落户政老改穗策基本就是人才引进,必要条件之一就是要有干部身份。只有有干部身份,才能说是侍卜干部调动。 3、拥有干部身份才能够评职称。在我国歼兆,无论各行各业都会有职称评定,而且相信任何单位都希望有那些有职称的人来工作,就算你工作的单位没有职称评定一说,那想你如果是高级工程师,你拿的钱也绝对比别人多,因为这是国家规定,国家规定拥有职称的人的基本工资,比如一个高级工程师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年薪 5W(举例,不代表国家规定)。 4、提干的基本材料。就是说如果你要被提升干部,就必须拥有干部身份。 5、计算干部工龄的起始点,工龄从拥有干部身份开始计算。(工龄关系着你的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 6、拥有干部身份养老保险拿的钱数多(干部 100%,工人 60%-80%)。有人说,我不考公务员,不想进事业单位,我就挣钱行了吧。这又牵扯到职称问题了,一个拥有职称的人,哪怕是个低级职称,他的工资比同水平没有职称的人的工资水平就高一个级别;有人说,我暂时想考研,等研究生毕业后再想工作的事。假如你今年 7月份毕业,你在 6月份跟一个代理公司(或者找关系,你爸的朋友的公司什么的)签订了三方协议,档案被发到这家代理公司。等到九月份研究生入学的时候,需要档案,就去让这家公司发送你的档案到学校(你算作是在职考研,与应届生考研没什么区别)。一年后,找签三方的那个公司给做转正定级,确定干部身份。三年后你毕业,实际已经拥有 2年的工龄了。工龄这个东西很重要,首先必须拥有干部身份(工作一年)才能评定初级职称,工龄 4年(工作五年),可以评中级职称,工龄 9年,可以评高级职称。至于那些破例评定的,则需要获得什么国家级的科(工作 10年)研奖什么的,咱么一般人是没有办法的。今后无论工作如何变动,你的人事档案不能脱离人事厅(局)以及所属的人才中心等干部档案管理系统。一旦转入劳动局或所属的劳动力市场以及职介等机构超过三个月不能及时转回的,将失去原有干部身份。转正定级为干部是国企和事业单位的称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后就具备了国家干部身份,如果变动工作调入国有单位,转正定级将作为享受有关待遇的主要依据。转正定级在档案管理的意义上用处很大:不作转正定级,档案中就没有转正定级表,按档案不全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和规范的大企业不收此档案,也就不能录用。大城市办理引进人才解决当地户口时也不收此档案,也就无法办理。一句话,反需要审查档案的,你都过不去。这有利于规范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有利于办理对象的职业发展,同时也是确认办理对象的干部身份的必要手续。凡本科及以上(大专也算)学生毕业见习 1年后需进行转正定级而成为干部。档案里面会装上转正定级表和干部登记表。比如你今年 2010年 6月份毕业,到明年 2011年 6月.这个期间属于见习期,见习期满需要做转正定级.只有做完转正定级以后档案才可以在人才市场上流动!否则以后你不管到哪个人才市场,理论上是不接收你的档案的!因为你的档案里缺少转正定级表!转正定级的期限是一年!所以在你毕业的时候就要赶紧找接收单位,一年以后叫单位给你做定级!并且这一年期间档案不可以提!否则就得改派了!你的见习期又得一年!)

广州学历鉴证中心电话号码

广州学历鉴证中心电话号码:020-37626800,联系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广东省教育厅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01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国家法定节梁悄假日不对外办公)。

扩展资料

学历认证注意事项如下:

1、首次申请办理英文认证报告,须同时办理中文认证报告;

2、学历证书丢失,需到脊渣耐毕业院校补办“学历证明书”,持学历证明书申请认证。

3、自2018年1月1日起,除出国留学、劳务输出、技术移民等特殊需求外,不再受理中等教育学历验证。

4、所需认证的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或身份证号或姓名或性别等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个人书面情况说明。

参考资料:学信网-广东省樱春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

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的办公时间和咨询电话

学历鉴定前台受理咨询与投诉

联系人:商老师

电话:020-37626800

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二楼大厅

邮编:510080

网上广告、会员推广业务联系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0-37628247

传真:020-37628246

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二楼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编:510080

E-MAIL:chensp@gradjob.com.cn

学历认证中心(省内、外学历认证咨询)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20-37626990

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三楼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编:510080

联系人:洪老师

电话:020-37629561

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三楼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编:510080

联系人:麦老师

电话:020-37627356

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三楼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编:510080

测评培训部(职业培训、高校网络测评中心、职业规划大赛、就业指导资料编辑)

职业培训

(大学生职前训练与考证,高校就业指导师资培训等)

咨询电话:020-37628582陈老师、叶老师

高校网络测评中心

(大学生个人素质与职业素质测评系统)

咨询电话:020-37628592麦老师、梁老师

职业规划大赛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组织与辅导)

咨询电话:020-37626531林老师

就业指导资料编辑

(就业指导课教饥吵材、教辅,就业指引报等)

咨询电话:020-37626531谭老师

就业市场部

联系人:骆老师、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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