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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案件经过(劳荣枝准备后事)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劳荣枝案件经过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劳荣枝案件经过以及劳荣枝准备后事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劳荣枝最终判决结果

一、劳荣枝案二审公开宣判,维持死刑原判。在一审中,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前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劳荣枝提出上诉。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所提劳荣枝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系从犯、胁从犯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纳。

二、劳荣枝案呈现出以下四点典型特征:

1.被害人是经过物色挑选的,因此既有随机性,又有一定的选择性。

2.共犯之间存在分工协作性,一人通过诱骗的方式,配合其他共犯人进一步实施犯罪。

3.犯罪行为具有严重危害性,在实施绑架、抢劫后依然杀人灭口,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危害巨大。

4.犯罪行为的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也为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困难。

三、劳荣枝清卖案件细节

1.南昌灭门案:怕留指纹劳荣枝提议放火烧屋

1996年7月28日的南昌灭门案,是劳荣枝和男友法子英共谋的第一起案件。公诉方出示的证据显示,二人的供述中都提到了“两人共同商定由劳荣枝去娱乐场所坐台物色绑架对象”,被害人熊某就是由劳荣枝在陪酒时物色到的。

起诉书显示,劳荣枝和法子英从熊某身上抢走金项链及家房门钥匙等财物,并威逼其说出家庭住址。其间,法子英将熊某勒死并分尸。当日晚上,二人携带尖刀前往熊某家,由法子英使用尖刀、绳子和皮带等物对熊某的妻子张某进行人身控制,劳荣枝在房间翻找财物,抢得金银首饰、现金、债券等财物。其间,法子英残忍地将张某和其3岁女儿勒死。随后,劳荣枝与法子英逃离了南昌市。

公诉人指控,劳荣枝在该起案件中不仅是主谋,而且主观恶意性极强。她在供述中声称担心指纹留在现场,曾对法子英说:“不如一把火烧了这个家”,但这一行为被法子英制止。

公诉人:劳荣枝在侦查阶段四次提到自己提议放火烧熊某一家,而不管张莉母女是死是活,这都反映了劳荣枝致人死亡的主观故意。

2.温州杀人案:劳荣枝独自取款冷静应对“被胁迫”不成立

南昌灭门案之后,劳荣枝与法子英于1997年9月逃到浙江省温州市,二人继续沿用南昌的作案模式,由劳荣枝做陪酒小姐去物色作案对象,被害人梁某成为了二人的猎物。

公诉方陈述,在法子英与劳荣枝的供述中都提到,二人持刀共同进入被害人梁某的住处实施抢劫。劳荣枝供诉,他们还找了皮带、电线、绳子之类的东西,对梁某进行了捆绑。

公诉方认为,对受害人梁某实施捆绑,这是劳荣枝与法子英共同犯罪的关键证据。随后,两人又逼迫梁某打电话叫来了另外一名被害人刘某。法子英逼迫被害人交出财物,并再叫一个有钱人来,劳荣枝在场未提出反对,还编造租房假话骗慧正腊刘某进入案发现场,捆绑刘某,并事后取款。其地位与法子英具有相同重要的作用。

根据劳荣枝二人的供述,在抢走被害人的现金和手机之后,由劳荣枝拿着被害人的存折去银行提款。证人证言显示,当时银行柜员问劳荣枝为什么不是本人来取款,劳荣枝镇定回答“本人有事”,并在提款单上写下了被害人的名字。公诉方认为,作案后这些冷静的操作,再次证明劳荣枝所辩称的受到胁迫不能成立。

劳荣枝在取款后电话通知法子英,钱已到手。这个是给法子英一个非常重要的提示信号,就是成功取款,法子英就可以自由善后了。法子英在接到取款成功的电话后,勒死了两名被害人,公诉人认为劳荣枝打电话的这一行为,是造成两名被害人死亡的原因之一。

3.常州:“幸存者”证言显示劳荣枝手段残忍

在温州作案之后,劳荣枝二人绑架抢劫杀人的罪恶之手没有罢手。在1998年的夏天,两人逃窜到江苏省常州市,继续此前两案的作案模式实施犯罪。

起诉书中显示,在江苏常州,被害人刘某被劳荣枝骗到了出租屋,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威胁刘某,并刺破刘某胸口。劳荣枝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将刘某捆绑在扶手椅上。被害人刘某是劳荣枝二人系列抢劫杀人案中唯一的幸存者。根据刘某的陈述,时隔20多年,他身上仍留有当年被铁丝捆绑所留下的伤痕。

刘某的证言还显示,劳荣枝在单独看管他期间,数次以割喉夺命相威胁。

随后二人逼迫刘某打电话给其妻子索要财物,并由劳荣枝前往指定地点将刘某妻子带回出租房。刘某妻子带来了70000元赎金,拿到钱之后,劳荣枝和法子英先后离开了现场。

4.合肥:二人再犯命案后法子英落网,劳荣枝不见踪影

1999年6月,劳荣枝二人逃窜到了安徽省合肥市,二人继续沿用前三次的作案模式,并且变本加厉,以“关狗”为名,提前定制了一只钢筋笼。劳荣枝在合肥引诱受害人殷某进入出租屋后,法子英用尖刀胁迫殷某将其关进了笼子。

在逼迫之下,殷某给妻子写了尽快送钱的字条,随后法子英拿着字条来到殷某家,殷某妻子以筹钱为由让其在家中等待,随后外出报警。这一次恶行累累的法子英被警方抓获,并在当年被依法执行死刑。

法子英当年被警方抓获的5天后,在二人作案的出租屋内,警方发现了两具尸体,而劳荣枝早已经不见踪影。

屋内的两名被害人其中一名为殷某,而另一名经警方查明为陆某,事发前是一名木匠。法子英到案后供述,他以做木工为由将陆某骗到屋内残忍杀害,目的竟然是为了恐吓殷某,让他写字条给妻子尽快交钱。

合肥案中的庭审焦点为被害人殷某是否为劳荣枝所杀?公诉方出示了几点关键证据认为殷某的死亡是劳荣枝所为。法子英和劳荣枝的供述相互印证,法子英在外出期间曾四次交代劳荣枝,如果殷某反抗,就用铁丝勒死他。而殷某的尸检报告也显示其死于被人勒颈窒息死亡。

公诉方还指出,法子英在落网后并不确定出租屋内共死了几个人。

法子英与律师的会见笔录中,法子英问律师合肥死了几个人,律师告诉法子英是两个人,律师追问法子英,殷某是不是你杀的?法子英回避这个问题表示不想说了,这更说明法子英对殷某死亡当时是不确切无知的。公诉方认为劳荣枝到案后,侦查机关用了7个月时间进行了48次讯问,公诉人认真审查了48份供述,结合当年法子英的供述,得出的劳荣枝定罪依据充分真实,劳荣枝与法子英共同实施的系列犯罪,二人均系主犯。

这是一场迟到了20年的庭审,但正义不会缺席。天网恢恢,逃无可逃,突破了人性与法律的底线,就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九条【转化的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劳荣枝事件回顾,劳荣枝案件详细经过是怎样的

劳荣枝一案,随着二审庭前会议的召开,又引起了热议!从一审来看,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杀害七人,犯下了滔天大罪,法院一审认定劳荣枝是主犯,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等等,数罪并罚判处死刑,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劳荣枝在一审判决出炉之后,当庭痛哭,提出上诉!

劳荣枝在一审当中把自己塑造成了受害者,她表示从二十一岁起她就被法子英胁迫,是法子英逼着她杀人,抢劫和绑架的,她并不是主犯!然而,劳荣枝的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警方在调查的时候在法子英和劳荣枝的家中发现了一张名单,这张名单上是劳荣枝的字迹,上面列着当地很多有钱人的名字和家庭住址等等!并且还标注了那些人已经接触过等等!由此可见,当时在竖枯娱乐场所上班的劳荣枝才是幕后主使,她不仅积极筹谋,还参与了实施,是劳荣枝把受害者诱骗到她和法子英的家里绑架敲诈的,这一点劳荣枝无法抵赖!

劳荣枝案件经过(劳荣枝准备后事)(图1)

二审

劳荣枝一案很快会二次开庭,网友纷纷表示劳荣枝上诉只不过是挣扎罢了!检方的大量事实证据下,州纤谨她根本辩无可辩!法庭只看证据,不听故事,劳荣枝若是无法提供她被胁迫的证据,那么,她依旧会被判处死刑!劳荣枝潜逃二十三年,一直隐姓埋名,足以说明一切,那就是她很清楚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册基如果当年她和法子英一起被抓,她也早就伏法了!苟活了这么多年,还拒不认罪,希望二审能够重判!

罪大恶极

时至今日,劳荣枝没有赔偿任何受害者家属,她一再强调要赔偿却只是嘴上功夫,她的家人从未找到受害者家属道歉忏悔,介于此,罪大恶极的劳荣枝,必须判死刑!

劳荣枝事件回顾,你认为二审会改判吗?

劳荣枝被提起公诉,曾犯过什么案件

劳荣枝的名字很特别,让人一看就能记住。但是人们对这个名字更深刻的认识,却是有前缀的,那就是女魔头劳荣枝。女魔头劳荣枝在逃数十年以后被捕,如今也终于要迎来了正义的审判,真的可谓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了。不管在逃多久,就永远也逃不掉法律的制裁。正义的审判或许会迟到,但是永远不会不来。劳荣枝被提起了公诉,那她到底犯下了什么案子,以至于被称为女魔头呢?

劳荣枝犯的案子,可以说是十分残碰举忍,惨绝人寰。1996年,劳荣枝伙同其男友法子英,以自己美色为诱饵,将一有钱老板勾引到出租屋,并且对其实施了绑架勒索。但是由于当时在打电话要钱的时候,被绑架勒索的老板企图报警,这彻底激怒了两人,于是就将其杀害。最丧心病狂的是,两个人杀害了这个有钱老板以后,还闯进了死者的家里,杀死了死者的妻女,丧心病狂程度可见一斑。

之后两个人就逃到了温州,在温州期间又杀了两个人。时间到了1999年,两个人流窜到了安徽合肥,在合肥又故伎重施,实施了绑架杀人。这一次,两个人依旧利用劳荣枝的美色吸引了一个有钱老板,对其实施绑架,并且将其困在一个铁笼子里。这个案情就是电视剧红蜘蛛里的一个经典案子,当时只是觉得是故事,烂态没成想真的是有原型的。

在合肥实施绑架期间,两个人还杀害了一个无辜的小木匠!法子英合肥杀害了老板和小木匠以后,就去老板家索要钱财,没想到这次老板的妻子偷偷报了警。于是法子英在和警方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枪战以后,最终寡不敌众笑历碧,被捕了。

而就是因为法子英当时的负隅顽抗,才给劳荣枝充足的时间逃跑。也正因此,劳荣枝才可以犯下滔天大罪以后,还能潜逃二十三年之久。1999年,法子英被抓后不久,就被判决了死刑,而劳荣枝则彻底隐匿了起来,成为了漏网之鱼。

不过天网恢恢,劳荣枝最终还是被捕了。被捕的时候,劳荣枝表现的非常从容,甚至还对着镜头笑了笑。就是这个平淡的笑容,让人感觉到了她的恐怖之处。明知自己犯下滔天罪行,结果被捕以后还能如此平静,甚至露出诡异笑容,这个女人的心理素质真的不一般。劳荣枝被公诉,能否判死刑,或许是未知数,但是对劳荣枝的惩罚,肯定是不会轻的。但是对于劳荣枝来说,死刑或许真的是一种解脱,而判无期反而是一种变相的折磨。这个案子还在公诉阶段,至于怎么判这个女魔头,自会有定数。

劳荣枝犯的什么案子

劳荣枝案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三罪并罚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经过

1996年,法子英与人打群架,用鱼叉捅伤他人,他带着时年22岁的女友劳荣枝离开江西九江。此前,劳荣枝原是九江石油化工公司的小学教师。

1996年7月,劳荣枝和法子英逃至江西南昌。劳荣枝持偷来的“陈佳”的身份证进入当地舞厅坐台。

1996年7月28日,劳荣枝将熊某义诱骗至她位于南昌的租住处后,法子英将熊某义杀害,后至熊家实施抢劫杀人,熊某义妻子和三岁女儿也遇害。

1996年7月29日,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对该起抢劫、故意杀人案立案侦查,并于同年8月18日发布通缉令对该案犯罪嫌疑人法子英和劳荣枝进行追逃。

1996年8月后,劳荣枝法子英二人先后辗转温州、黄岩(今台州)、南京、广州、澳门、北京、杭州、合肥等地,每到一处只停留十来天。

1997年10月,劳荣枝法子英二人逃蹿到浙江温州,并对梁某春和刘某清两名女子实施抢劫,致使二人死亡山如。

1998年,劳荣枝和法子英逃往江苏常州,诱骗受害人刘某到租住处后,隐藏在门口的法子英将刘某绑架。

据被告人供述和相关证言,法子英刺破刘某胸口后,劳荣枝用铁丝对其进行捆绑控制人身自由,并要求其给妻子打电话。在法子英外出取钱时,劳荣枝再次以生命威胁刘某,两人抢劫刘某7万元后离开。这是二人有供述的案件中唯一留下活口的一起。

1999年6月底,江西九江人法子英与女友劳荣枝窜至合肥市,两人租住合肥市虹桥小学恢复楼209室后,即预谋准备工具绑架杀人。

1999年7月22日,法子英在白水坝一电焊门市乎蔽部以“关狗”为名订制钢筋笼一只。劳荣枝化名“沈凌秋”在合肥某歌舞厅坐台,物色到绑架对象殷建华。7月22日上午,劳荣枝打电话诱骗殷建华至其租房处。法子英手持尖刀逼住殷建华,将其手脚捆绑锁进钢筋笼。岁纳州为使殷相信其是茄猛绑匪,并尽快交出财物,法子英在合肥市六安路以有木工活要做为名,将木匠陆中明骗至其租房处捆绑后,当场用尖刀猛捅陆的腹部、背部,将陆头颅砍掉,之后将尸首放入冰柜存放。在法子英的恐吓下,殷建华按法的意思写了两张字条给其妻刘某,要刘交钱赎人。当年7月23日上午10时左右,法子英用铁丝将殷建华勒死。之后,法子英携带自制手枪及字条来到殷家,向殷妻刘某索要1万元。刘以筹钱为由让其在家中等待,随后向警方报案。

1999年7月23日,合肥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持枪绑架人质案。绑匪被包围后,持枪负隅顽抗,**双方拔枪互射。最终绑匪被击断右腿擒获。绑匪倒地时,手中还紧握着手枪。这名绑匪名叫法子英。

1996年起,法子英伙同女友劳荣枝在南昌、广州、温州、南宁、合肥等实施犯罪,劳荣枝使用色相勾引看上去家庭殷实的男子,将其骗至出租屋后,采用持枪、持刀绑架勒索、抢劫等手段劫财,前后残忍杀害了7人。

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依法执行枪决。而劳荣枝逃亡了20年,此前一直未抓获。

1999年至2019年,劳荣枝化名“雪莉”过着隐匿的逃亡生活。据厦门警方披露的信息,她靠在酒吧、KTV等场所以打零工、短工为生。依据目前披露的信息,劳荣枝在厦门的生活轨迹最早可以追溯到2016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茄大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颤唯竖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劳荣枝犯了什么罪

【法律分析】:目前还没有下最终判决,2020年8月31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12月21日上午,南昌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劳荣枝案,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罪一案将择期宣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团州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差弊不受追诉虚或族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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