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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的离婚与手机有关(老公不让看手机正常吗)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30%的离婚与手机有关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老公不让看手机正常吗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据调查30%离婚与手机有关,手机为何会让夫妻二人心生隔阂

因为当夫妻两个人沉迷于玩手机的时候,他们两个人交流的时间就会变少,即使有一些矛盾也会因为沟通障碍而产生隔阂。人与人之间无法做到心灵相通,而语言沟通就显得极其重要。夫妻相处的时间更长,矛盾也更多,他们两位之间也需要更多沟通的时间腊贺塌。当两个人结束一天工作回到家的时候,终于有时间可以好好聊聊天了,但他们却都拿起了手机。手机本身是一件实用的智能工具,但是当人们把过多注意力放到它上面的时候,可能会忽略伴侣的感受。每对夫妻都应该减少玩手机的时间,多多和伴侣沟通,如果有误解就应该及时解释清楚。

沉迷于手机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夫妻关系

我们每天的时间非常轮圆有限,除了睡眠、饮食和工作外,留给家人的非常少。当人们忙碌一天回到家里后,其实已经非常疲惫了,他们可能会选择一些娱乐方式来让自己放松。玩手机是现代人最热衷的休闲方式,我们可以坐在椅子上,也可以躺在沙发上。而当一对夫妻回家之后一直沉浸在手机里面,他们的夫妻关系就会越来越疏远。每天适当的交流能够维持良好的夫妻关系,也能让他们的情感越来越紧密。

健康的婚姻关系需要人们每天花时间维持

我们的身体每天需要睡眠以及摄取营养物质才能够维持健康,夫妻关系也同样如此,它需要人们每天花时间经营。虽然一对夫妻每天都生活在拍贺一起,但如果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交流,精神就会越来越疏远,随着时间的增长婚姻可能也会产生裂痕,甚至走向离婚。无论玩手机还是打游戏,如果人们过度沉迷就会冷落自己的伴侣。

手机的便捷和趣味性让它成为了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伴侣”,但它不能代替真实的伴侣。

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和手续:

1、离婚向法院起诉需要以下材料: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2、提供关于财产的证明材料。提供的信息可以包括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明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提供双方收入和债权债务的相关证据。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3、起诉离婚流程: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蚂雹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以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予以调解或判决的离婚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应当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认定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具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性等闷皮帆方面综合分析。

一、区别差异

诉讼离婚和登记离婚两者在时间周期、经济成本、流程程序、法律效力上都存在差别。两种离婚方式各有优缺点,分别适用于不同情形下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在诉讼离婚中,由于专业律师和法官的介入,双方所达成的离婚调解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都具有合法性和可操作性,而且约定明确、不易产生争议,离婚后再发生纠纷的概率相对更低。

1、时间周期不同

诉讼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3个月,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的,二审普通程序审限3个月;特殊情况审限可延长。

登记离婚:双方达成意思一致,制作离婚协议,目前有离婚冷静期30天的规定,民政局审核通过相关必备材料(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两张两寸单人照片和一份离婚协议)。办理时间在31天到60天之间。

2、经济成本不同

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涉及诉讼费,房产等相关评估费等,根据相握键关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登记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目前不收费。

3、程序不同

诉讼离婚:经过立案审查、诉前调解、案件受理、开庭审理、判决等程序;

登记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4、法律效力不同

诉讼离婚:法院调解及裁判文书具有强制效力,如一方拒不履行,则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登记离婚:离婚协议在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基础上形成,对双方有约束力。协议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离婚协议发生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离婚需要经过系列程序,主要包括确定管辖法院、立案、开庭审理、判决、执行,但并非每个案件都经历所有程序。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通常指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立案: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当事人围绕具体诉讼请求,准备相关材料。通过线上、线下、邮寄等方式进行立案。

开庭审理: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判决、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一、确定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离婚诉讼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住所地一般是指当事人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满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公民住院就医的除外;

如果夫妻双方都外出满一年的,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被告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采取强制措施、监禁的,向原告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为户籍所在地)。

夫妻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下列情形除外: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立案申请

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当事人围绕具体诉讼请求,准备相关材料。

通过线上、线下、邮寄等方式进行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则予以释明。

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的,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1、诉前材料准备

围绕具体诉讼请求,一般需要准备以下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书)、原告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子女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婚姻证明、户口簿)。

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存在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提供相应财产相关的证据材料或线索。

2、提交立案申请

立案可以通过线上、线下、邮寄等方式进行。线上方式如电子诉讼平台等,线下方式是指直接去法院立案庭提交立案材料,邮寄方式是指将立案材料邮寄到法院指定地址进行立案申请。

3、案件受理

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应当一律接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则予以释明。

法院立案部门登记并接受材料后,如原告同意调解的,法院必须对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组织调解。

如原告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未取得成功的,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发送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告知原告限期补正,补正后仍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4.答辩

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的,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属于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举证质证;

3、法庭辩论;

4、最后陈述;

调解贯穿离婚案件的全程,开庭前法官可以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仍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双方当事人需按照传票确定的时间按时到庭参加庭审。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原则上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参加庭审,不能到庭的应提交书面意见。

四、法院判决

在法院判决之前,原告有权提出撤诉申请,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许。

原告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依法裁定本案按撤诉处理。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得再次起诉离婚。

在案件进入该阶段后,双方当事人仍可以针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申请法院调解。经调解和好的,人民法院记录在案;经调解离婚的,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进行确认并制作调解书。

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

当事人签收判决书起十五日为上诉期限,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判决不准予离婚且没有上诉的,原告可以在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

五、申请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异议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需要注意的是,拿到生效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不需要再领取离婚证。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在离婚判决书未生效期间,当事人不得另行结婚。

诉讼离婚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证明婚姻关系的证明、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子女情况的证明、夫妻一方过错的证据、夫妻共同财产及夫妻债务的证据、家庭住房情况的证明、夫妻收入情况证明等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因此,夫妻一方在起诉离婚时,针对相关诉讼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案件事实。

同时在证据收集的过程中,要确保证据的取得方式及程序的合法性,保障他人的合法权利不至于,因为取证程序违法而受到侵害。

一、证据概述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并且,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违法行为,应追究法律责任。

二、证据种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证据材料

1、身份关系证据材料

(1)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户口本等;

(2)能够证明子女情况的证据,如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户口本等。

2、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1)第一次离婚判决书、笔录等相关法律文书,证明双方感情破裂;

(2)分居的相关证据:

a、租房合同,付房租的转账凭证如银行流水、与房东的微信对话、微信(支付宝)转账凭证,所在小区出入证等能够证明实际居住地的证据;

b、如在父母、朋友家借住,可提供物业公司、居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需写明自何时开始在居住地居住,证明双方分居情况);

c、聊天记录等,证明双方已经形成实际分居状态等。

(3)如双方曾经起草离婚协议书,可提供的证据包括:

a、双方商议离婚协议书内容的相关证据,如微信、电邮、视听资料等;

b、说明离婚协议书商议的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因等。如起草的离婚协议书,微信、邮件往来、视听资料等。

(4)如有报警、社区调解、亲朋调解的,需提供相应证据:

a、双方因家庭矛盾或家庭暴力或家庭纠纷反复报警,需提交报警日期、报警人、报警电话、接警人姓名、出警派出所名称,派出所出警记录等,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

b、社区等组织介入调解,需提交社区名称、调解时间、社区调解记录等材料;证明双方已经寻求外力帮助和好,但是无任何效果;

c、亲朋调解,对于双方父母、亲朋、婚姻介绍人介入调解,但是无效的,需提交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材料;证明双方无和好可能。

(5)证明对方存在恶习,需提供相应证据:

a、嫖娼,被查处的相关证据材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证据;

b、酗酒,因酗酒被送医、服药、戒酒诊疗等证据。如因酗酒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c、赌博,如提供赌博网站登录账户、密码、账户信息、欠债、还款、被警方处理等证据;

(6)对方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等,需提供相应文书证明。

(7)证明对方过错责任,包括以下情形:

a、重婚、婚外同居,如对方与婚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举办婚礼,有非婚生子女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b、家庭暴力,如因家庭暴力就医的资料、报警记录等。

(8)其他可提供的证据材料:

a、证明对方性格不合、心态扭曲等其他证据材料,视情况而定;

b、相应诊断证明:如患有抑郁症、重大疾病等,证明一方可能受到伤害的危险紧迫性或己方存在不适宜离婚的情形。

3、有关子女抚养的证据材料

(1)争取子女抚养权的,争取抚养权一方可以提供如下证据材料:

a、收入证明,要求有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证明起诉离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或者提供工资卡的流水。

b、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

c、本人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

d、尽心抚养、教育、陪伴孩子等视频、照片等,记录陪伴照顾孩子、为孩子提供稳定良好成长环境的育儿笔记等。

e、给孩子购买用品的网购截图、发票、小票、收据等;为孩子购买保险的所有保险合同。

f、带孩子去医院看病就诊等记录,如孩子疫苗注册记录,孩子就诊就医的记录,打疫苗的本上签名是我方及亲属等,看病的收据、发票等,证明我方尽心尽力照顾孩子生活的各方各面,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倾注了全部的精力。

g、离婚协议书中对子女抚养权的约定。

30%的离婚与手机有关(老公不让看手机正常吗)(图1)

h、生育两个孩子的,提供两个孩子在一起的亲密照片、嬉戏玩耍视频。证明两个孩子密不可分,应该一起生活、一起成长。

i、本人父母表示愿意协助我方抚养孩子的承诺书(要求父母手写,双方签字,内容是父母有能力并且愿意协助我方抚养孩子等)。

g、其他证明本人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

k、对方不宜抚养照顾孩子的证据资料,如有不良恶习、实施家暴、素质低下、不承担家庭责任、不照顾孩子,患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等。

l、女性生育孩子时是否有危险,是否承受极大风险生育子女,医院签署的风险告知书、提示书等。

(2)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证据材料

a、孩子生活的费用分类,可按月、季度、年度等进行计算和支付。一般包括日常生活支出、义务教育等、度假(出游)、看病(基础疾病固定花销、体检、日常看病)等;

b、对方年收入汇总、含奖金、公积金等。

4、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材料

(1)证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证据材料

a、房产相关证据材料:

(a)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住房维修基金票、中介合同、中介费发票等;

(b)涉及到贷款,需提交贷款合同、贷款还贷明细(含贷款年限、月还贷金额、本金、利息数额、剩余贷款本金等);

(c)涉及到父母等人出资、己方出售住房后换房、婚前财产出资等,需提交出资证明、原房产出售证明、能够证明是婚前财产的证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d)是否为政策性住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e)是否为军产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或或办理更名过户,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f)是否为央产房,是否使用工龄、是否可以上市交易、是否符合上市交易审批条件,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g)购买价格、现价值(随时关注):

(h)是否接受或申请房产评估。

b、车辆相关证据材料:

(a)行驶证、登记证(大绿本)、

(b)婚前购买婚后置换/婚内购买:婚前车辆婚后置换需提交置换证明;

(c)购车发票;

(d)购买价值/现价值。

c、存款、理财相关证据材料:

(a)己方银行交易明细,理财可申请银行出具相应的明细;

(b)需要调查对方存款、理财的,需提交存款/理财所在银行、账号、开户行等必要信息。

d、公积金相关证据材料:

(a)公积金查询明细;

(b)需要申请调取的,需提供对方所在单位、明确调取时段。

e、公司股权相关证据材料:

提供公司名称和相关的工商登记资料等

(a)有价证券;股票、期货相关证据材料:

开户机构具体名称和账户相关的流水等。

(b)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相关证据材料:

商业保险保险单、保险类型、支付的保险费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现金价值等证据资料。

f、名贵手表、奢侈品相关证据材料:

(a)品牌、型号、谁掌握;

(b)购买价值、现价值。

g、家具、家电相关证据材料:

(a)品牌、型号;

(b)发票、付款情况、购买价格、现价值;

(c)制作小额财产清单。

h、知识产权收益等相关证据材料,如实际取得专利权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i、古董字画、收藏品相关证据材料:

(a)价值、保管情况;

(b)特征、购买获得过程、特征;

(c)发票、支付凭证。

j、贵重金属(金条、金器)相关证据材料:

(a)(a)购买时间、地点、价值

(b)保管情况;

(c)发票、支付凭证。

k、企业年金相关证据材料。

l、继承所得财产相关证据材料。

m、接受赠与所得财产相关证据材料。

n、海外资产相关证据材料。

o、其他需要分割的财产相关证据材料。

(2)、可能影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份额的因素包括:

a、对方过错;

b、己方过错;

c、财产取得的方式;

d、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支付;

e、是否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资料。

5、证明债权债务的证据材料

1、债权相关证据材料

(1)对外出借的时间、地点、原因;

(2)债务人姓名;

(3)出借方式和金额;

(4)偿还情况。

2、债务相关证据材料

(1)对外欠债的时间、地点、原因相关证据材料;

(2)债权人姓名相关证据材料;

(3)欠款方式和金额相关证据材料;

(4)偿还情况相关证据材料。

6、其他能够证明当事人主张的证据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之前应注意确认是否有进行证据保全的必要。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

2、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且需要提供其他证件对该复印件予以印证,否则可能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证据材料涉及微信、短信、录音等音频、视频证据材料的,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原始载体,即进行录音、拍照、拍摄的手机、录音笔等;故存储在电脑、微信、手机等载体内的证据材料都不得随意删除、备份、剪辑,否则提交的证据材料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证据取得方式及程序应合法,保障他人的合法权利不至于因为取证程序违法而受到侵害。例如,利用视听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时,要求视听资料的取得过程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如隐私权等。

3、证据材料涉及银行账户内的大额存款、理财时,当事人在变动前要与律师进行沟通,如随意处置,可能涉及到擅自挥霍、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离婚诉讼依法应当交纳的费用。

离婚诉讼的收费标准可分为案件受理费用的收费标准、案件申请费用的收费标准以及其他与诉讼有关费用的收费标准。

通常情况下,交纳诉讼费用是离婚诉讼立案、审理、判决的必要条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预先缴纳一定费用。当事人不缴纳或者未按时缴纳诉讼费的,视为撤诉处理,承担可能的不利后果。

如果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案件受理费交纳标准: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5)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6)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7)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0%离婚与手机有关,手机是怎么与离婚扯上关系的

30%离婚案与手机有关,因为现在都是大数据时代,几乎人手一部手机,而手机当中的隐私是比较多的,有些内容是夫妻两个人共享的,但是有些内容是大家私人的。用手机和别人聊天或者是用手机做一些不好的事情都比较隐秘,一旦被自己家人发现,就有可能会产生一些家庭矛盾,从而会导致离婚。

一、手机当中的隐私比较多,涉及到夫妻利益关系

现在大家出行的时候都会学生装,一部手机,任何东西也不用带了,但是一部手机在手里面的秘密也会随着越来越多,现在短视频平台也比较发达,有些人看到网上出现的那些帅哥美女都会忍不住打投送一些礼物。例如男生会看一些美女直播,然后给这些女直播投放很多礼物,那么手机里的钱就会变得越来越少,但是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妻子发现丈夫和其他的异性女主播之间的关系比较亲密,妻子心里肯定也特别难受,就会因此而和对方产生一些矛盾,那么凯哗拆时间久了就会导致矛盾激发,整个家庭的氛围也会受到影响。矛盾激化就会导致二人离婚。

二、手机里保存一些出轨的信息

如果夫妻两个人感情出现问题,其中有一方在外面出轨了,那么也会用手机和对方联系,所以很多情侣在谈恋爱的时候,也经常会以能否查看对方手机为话题互相争论。甚至有些人觉得如果不查手机还发现不了对方盯枣的真面目,但是一旦查看了手机就会发现有很多让人非常心碎的内容。

三、结束语

手机并不是夫妻两个人离婚的主要原因,夫妻内部矛盾才是真正原因,例如日积月累的矛盾,虽然看起来都是因为一些小事而吵架,但时间久了就像是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矛盾也会让一芦野段感情破碎。

30%的离婚原因与手机有关,手机交际会怎么影响夫妻感情

手机是人们离不开的电子产品,无聊的时候会玩手机,追剧的时候也要玩手机禅枝,就连付钱也是手机支付,甚至很多人上厕所都会玩弊并手机。

据了解30%的离婚原因与手机有关,手机交际影响夫妻感情就是因为夫妻二人只顾着玩自己的手机,两个人没有好好交流,一回家就是自己玩自己的,导致二人关系变淡,自然而然就很容易产生矛盾,于是就有了离婚这个风险。

有了手机之后,人们的生活确实变方便了许多,但是也带给人们很多坏处,比如说现在的小孩子也都吵着要玩手机,而大人又过于溺爱,要什么给什么,于是孩子看多了电子产品以后视力下降了。有的人会说,手机带来了好处,比如由于个人原因在外面工作不能经常回家见父母,有了智能手机之后就可以跟父母打视频电话,这就是手机好的一面。而年轻人手机是不离手的,走路都是盯着手机看,现在都是用手机聊天,进行社交,有了短视频之后很多人就喜欢刷短视频。

夫妻之间更因为手机的介入导致二人缺少沟通和陪伴,占用了大量的时间,让两个人产生分歧,毕竟夫妻两个人女方下班回到家肯定是做家务的,而男方一下班就是躺沙发上玩手机,玩游戏,让女方看了之后心里肯定是非常生气的。

夫妻之间就应该好好贺卜敏交流,不要动不动就离婚,毕竟两个人之前还是有感情基础,离婚只是一时冲动,好的感情是需要两个人好好交流沟通得到的,只有了解彼此之间的想法,解决问题才是最主要的。

在我看来离婚的原因不应该归根于手机,两个人即使没有手机可能也会离婚,所以两个人一定要好好想一想。

有多少人的婚姻,都毁在了手机上

21世纪网络时代,谁要是没有一两部手机,都不好意思出门了,现在的低头族随处可见,走路玩手机,上厕所玩手机,聚会也要玩手机,相信绝大部分人一天有一多半的时间都用在了玩手机上,无数情侣分手,无数婚姻破裂杀手就是手机,手机虽然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和乐趣,但是毫无节制的玩手机,只会让人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忽略家人的感受,从而让婚姻走向绝路。

1、手机上有秘密不让对方看

不管是情侣还是夫妻,都有互相实用对方手机的时候,彼此都知道对方的手机密码,只要对行销方的手机让自己随便看,那就是没有秘密毫无保留的,但是一旦对方的手机慧橡密码换了还不告诉自己,心里就会产生疑问,为什么要换密码?为什么不告诉我密码?是不是背着我和别人勾搭了?感情中就有了猜忌,开始怀疑对方,对方随便一个普通的动作和话语,在心里都会胡思乱想,婚姻中一旦失去了对彼此的信任,就会岌岌可危了。

2、受不了网络的诱惑

现在的手机已不再只是通讯工具了,更是一些人直播挣钱的利器,在一些前带旁直播平台上,某些低俗的女直播穿着暴露,说着挑逗的话语,诱惑男人送礼物消费,而一些自制力差的男人就会奋不顾身用所有的家当刷礼物,只为了博美人一笑,甚至整天抱着手机看美女直播,完全不在乎妻子的想法和感受,还会拿年轻漂亮的主播和自己的黄脸婆妻子作对比,嫌弃妻子走向离婚。

手机使用妥当会让我妹生活和交往更方便,更增加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关系,但是你没利用好手机,手机就是刽子手,它会斩断你与身边亲人的联系,让你沉迷于虚拟网络,孤独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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