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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拉拉事件最新细节(货拉拉司机案跳车事件)

大家好,关于货拉拉事件最新细节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货拉拉司机案跳车事件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货拉拉女用户跳车事件调查结果披露,曝光了哪些更多的细节

早前长沙货拉拉事件引发了社会公众的关注,一个主要的原因是这件事情直接导致了一个年轻女孩丧失了自己的生命,另一方面,又是因为,很多朋友在搬家的过程中都使用过货销桥拉拉,通过货拉拉这个APP寻求搬家服务,在经过长沙警方,的努力破案后,这个案件的一些详细细节也得以公示

一,事情起因亏仿猛是钱

在这件事情刚开始在网上得以爆发的时候,很多网友们都猜测说,是不是因为当时那个货拉拉车司机试图对女孩,不轨,所以才会导致女孩跳车这一悲剧的发生,但经过长沙警方的侦案发现,事情并不是如此

事情的起因在于司机,想赚取那一部分搬运东西的搬家费,但是女孩为了省下这一部分钱,坚持自己来搬,在等待的过程中,司机出现了不耐烦的,情绪,在行驶过程中,自主大尘选择了一条偏离导航路线,行驶路程较短的路线,女孩误以为自己陷入了危险,从而选择跳车。

二,平台问题

但这件事情的一些案件细节被警方在网上公布以后,更多的问题也随之而出,一方面整个案件,侦破难度很大,因为在车上没有录音和视频软件,无法提供当时具体情况如何,同时又因为是在深夜很难找到更多的目击证人,

另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在于,通过这件事情,我们知道货拉拉车司机,他们的一部分主要的收入来源是通过搬运东西,来获取,开车所带来的收入很少,这也说明了平台,在和货拉拉车司机的一些收入分配上,存在弊端,无形之中给这些货拉拉车司机压力。

三,缺乏沟通

这件事情让人非常心痛的一点在于,在最后悲剧酿成之前,女孩并没有选择报警,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向外界求助,而司机在面对,女孩有可能面临身亡的危险时,并没有起到提醒义务,进而导致女孩的身亡。

货拉拉事件通报,这件事最终的处理结果是什么

三月三日长沙警方公布了货拉货女乘客坠车死亡案的高查结果,公安机关在经过了缜密的调查和取证了还原了女乘客坠车死亡的真相,这起事件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但是由于当事双方的前拦不冷静导致了事件出现了激烈的变化,最终造成了这起惨剧,公安机关最终判定肇事司机周某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并经检查机关批准后对其实施了逮捕。

二月六日晚上21时39分长安市高新区公安局接到报警称麓谷街道曲苑路有人跳车,造成了当事人头部受伤,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随后将伤者送往了医院进行救治,同时将涉事司机周某春带回公安机关配合调查,随后伤者经医院抢救数天后最终伤重不治。

法医随后出具的报告显示受害人是由于头部与地面碰撞后导致的慧扰胡颅脑损伤死亡的,其衣裤未发现撕扯的痕迹,而且体表也没有发现有搏斗的伤痕,而据司机交待受害人是通过货拉拉平台由他驾车服务的,当时李岩受害人需要搬家到距出发地11公里的小区,而周某春在驾车途中为了节省跑单时间多次偏离航线,受害人随后对周某春的偏航动机产生了质疑,而在询问无果的情况下最终受害人选择了从车窗跳下正在高速行驶的货车,而货车司机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明显的减速行为和劝阻行为,最终导致了受害人的死亡。

司机周某春表示由于受害人不按受付费搬运行李的服务,导致他在出发地等待的时间过长,并且他在行驶过程中也提前从货拉拉抢接了下一单的业务,所以为了快速到达目的地从而选择了偏离导航走更快速的线路,而面对受害人的质疑他选择了恶语相向,这也**了受害人从而导致她做出跳车的行为,其实双方只要本着多为他人着想的心态好好沟通,这起悲剧完全可以避免,而现在的这种情况是谁也不愿意见到的。

货拉拉跳车事件司机判多少年

货拉拉司机被判1年缓刑1年。

引起广泛关注的“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一审宣判。2021年9月10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周某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周某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查明,周某春系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司机。2021年2月6日下午,周某春通过庆厅平台接到被害人车某某的搬家订单。因车某某拒绝其付费搬运建议,且等候装车时间长、订单赚钱少,周某春心生不满。为节省时间,周某春未按平台推荐路线行驶,而是自行选择了一条相对省时但较为偏僻的路线。车某某心生恐惧,并把头伸出窗外要求停车,周某春仍未理会,最终导致车某某从车窗坠落。2月10日,车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货拉拉公司向车某某悔告父母支付了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

法院认为,周某春违背平台安全规则,导致车某某心生恐惧而离开座位并探身出车窗。周某春的过失行为与车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2022年1月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宣判后,周阳春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在书面上诉状中未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二审审理期间,周阳春及其辩护人对部分事实和证据提出异议,经审查,不影响案件定罪量刑。经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及检察机关意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依照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决定二审不开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诉人周阳春系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司机。2021年2月6日下午,其通过平台接到被害人车某某搬家订单后,于当日20时38分驾车到达约定地点。因等候装车时间长,且车某某拒绝接受付费装车服务并支付延时等候费,导致订单赚钱少,周阳春心生不满。21时14分,周阳春搭载车某某出发,但未提醒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车某某系好安全带。途中,周阳春又向车某某提出可提供付费卸车搬运服务,再遭拒绝,更生不满。周阳春未按平台推荐路线行驶,自行选择一条相对省时但人车稀少、灯光昏暗的偏僻路线。车某某发现周阳誉前隐春偏离导航路线并驶入偏僻路段,四次提示偏航,周阳春态度恶劣,与车某某发生争吵。车某某心生恐惧,把头伸出窗外要求停车。周阳春发现车某某用双手抓住货车右侧窗户下沿,上身探出了车外,可能坠车,虽打开双闪警示后车,但未采取制止或制动措施。随后,车某某从车窗坠落,周阳春遂停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车某某因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2021年2月10日死亡。案发后,货拉拉公司向车某某父母支付了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周阳春在平台接单后,因等候装车时间长、两次提议有偿搬运服务被拒而心生不满,在运输服务过程中态度恶劣,与车某某发生争吵,无视车某某四次反对偏航的意见,在晚上9时许执意将车驶入人车稀少、灯光昏暗的偏僻路段,给车某某造成了心理恐慌。周阳春在发现车某某探身车外、可能坠车的危险情况下,轻信可以避免,未及时采取制止或制动等有效措施,致车某某坠车身亡。周阳春作为有多年驾龄的职业司机,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和因其先行行为引发的危险防止义务,其过失行为与车某某的坠车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作出前述裁定。

二审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及时通知辩护人阅卷,听取了上诉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意见,依其申请调取了相关材料。对辩护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依法进行了审查和评议,充分保障了上诉人及其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D还原货拉拉坠车事件经过,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3D还原货拉拉坠车事件经过,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让人一直争论不休的案件能迎来真正的真相吗。

一:事件发生

湖南长沙的车女士在货拉拉平台上租了一辆小货车搬家,途中不幸坠车身亡。由于小货车在途中存在多次偏离导航规划路线的情形,事件引发了社会关注。小货车多次偏航、事发路段光线差,涉事司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法学家认为货拉拉存在严重制度漏洞,这里面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警方去查明白,作为百姓的我们也一直时刻关注着这件事情的发展。

二:案件疑点

司机驾车为何多次偏航绕道?司机与用户发生了什么矛盾?司机对女孩是否实施了性侵等暴力行为?女孩是不是自己主动跳车的?司机对此要付怎样的责任?

三:一一侦破

货拉拉事件最新细节(货拉拉司机案跳车事件)(图1)

一:警方的通报显示,司机周某春与车女士当时从长沙天一美庭小区出发,驶往梅溪湖国际公寓。货拉拉App导航总里程11公里,路上红绿灯15个,驾车需用时约21分钟;司机液旁扒偏航后的总里程11.5公里,红绿灯11个,行驶时间可节省4分钟左右。

二:货拉拉司机周某春与用户车女士之间的矛盾,在货车出发之前,就出现了征兆。周某春交待,事发当晚两人见面后,他询问车女士,除了货车运输,是否还需要付费搬运服务?被拒绝了。她自己一个人搬东西,先后15次从一楼夹层将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以及宠物狗搬至车上。这期间周某春多次催促,车女士没有理会。后来发生偏航,车女生要求按导航来行走,周某春也没有理会。

三:车女士的死亡,直接原因是头部受伤。法医检验认为,她的死因符合“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现场勘查结论显示,在涉事货车的车内,未发现打斗痕迹。法医检验和现场勘查表明,事发前,周某春与车莎莎应该没有发生肢体冲突。

四:为还原车莎莎坠车过程,专案组以与车莎莎个体特征相近人员为实验对象,从同型号面包车副驾驶室进行模拟坠车实验,得出结论:若实验对启此象起身闹昌将上半身探出车窗外,可以导致从车窗坠车的结果。

五:舆论的持续关注之下,长沙警方高度重视此案。车女士坠亡后,司机周某春曾被带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当时警方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事发半月后,警方重新勘查现场、展开侦查。2月23日,周某春被刑事拘留,3月3日被批准逮捕。他涉嫌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货拉拉事件的真相曝出,如何看待这场悲剧的核心

货拉拉这件事,司机固然有很多不对的地方,可能还会坐牢。

但司机之所以凶神恶煞对待这个女孩,

其一是他认为赚钱赚少了,他希望提供两次搬运物品服务,借此收费,但女孩拒绝,自己花费差不多36分钟来回15次搬运。

司机相当不满,一是没有赚到搬东西的钱,二是等待事件很长,影响下一个接单。

其二是司机为了节省时间,抢下一个单,绕了一条费时间较少的路,但存在偏航以及夜间偏僻的情况。

在车上两人沟通有问题,司机态度恶劣,让女孩感到恐惧、顷滑洞危险。

当然,女孩总体没做错,她选择自己搬是客户的自由,也没有证据表明女孩有什么出格言行。

之前滴滴打车司机奸杀空姐的案件在前,女孩唯恐遭受同样待遇,跳车逃命,结果因此死亡。

这事看起来似乎莫名其妙,其实也很简单。货拉拉司机搬运这一趟,花费长达1个小时甚至更多,仅仅得到51元,其中女孩自己支付39元。这种收入显然是很低的。

司机想要以此谋生和养车,必须一天接多个单子。

司机和一些似乎影响他赚钱的顾客产生矛盾,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司机的收入较高,想来也不会这么做,至少态度会比较好,不至于最终搞出人命。

说来说去,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必须建立全面的福利政策。

简而言之,让底层老百姓不至于因生活不下去而互相厮杀,最低程度可以保证正常生活。

如果这点都做不到,只给底层老百姓一点点利益,这种互杀的事情就会层出不穷,甚至愈演愈烈。

我们嘲笑西方福利制度是养懒人,事实证明懒人不太会去违法犯罪。

大家想想90年代下岗潮时期,社会都乱成什么样子了,单单东北就有十几个打闷棍团伙,在大街上把人照死里打,借此抢劫。

大家一样都是普通老百姓,不要太势雀枯利眼了。

对于任何人,哪怕是你瞧不上的外卖员、司机、搬运工、清洁工等等,也要客气尊敬一些。

一是人家也是让塌靠本事吃饭,不偷不抢,你凭什么瞧不起别人;

二是这些人其实最不好惹,不要没事去得罪他们,因为他们生活艰难,心态压力,很多人就像火山爆发之前一样,一点就着。

好了,关于货拉拉事件最新细节和货拉拉司机案跳车事件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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